众赢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廊坊分公司)-商标注册
如何避免商标近似而被驳回: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。《商标法》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、国旗、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,其中,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、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,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,则会被驳回,不予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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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显著性指缺乏固有显著性的商标,经过长期使用,便于识别,专业公司商标注册,可以起到区分与识别作用时,此商标则被认为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。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商标注册,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:(一)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的;(二)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;(三)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。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,并便于识别的,专业办理商标注册,可以作为商标注册。因此,在判断商标显著性时,法院会从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两方面进行考察。若申请注册的商标缺乏固有显著性,则还需考察该商标是否经过使用获得显著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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